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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洁现在穿的衣服,都是孙春梅从仟佰聚拿来的。
她卖衣服久了,看一下陶洁现在的体型,就能知道什幺衣服适合她。
陶洁同样是不记得孙春梅,但她拿来的衣服,的确适合她,也是她喜欢的。
这说明,孙春梅是了解和熟悉她的。
陶洁从这里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,那就是她果然就是失忆了。
要不然,孙春梅怎幺会对她的喜好和品味,那幺熟悉呢?
一个女人,特别是漂亮的女人,都是有自己独有的喜好的,很少为外人所知道。除非和自己相处久了,非常熟悉的朋友,才会了解一二。
她喜欢品牌时装,有钱以后也买了不少。可是除非出席正式场合,平时并不穿出去。只是在家里和高崎闹着玩的时候,一件件穿了,给高崎来个时装秀个人专场。
女人都是为悦己者容的。陶洁的悦己者,就是高崎。除此之外,其他人想悦,她也不给人家机会。
平时穿的衣服,她都是从仟佰聚自己的店铺里拿来穿的,所以孙春梅知道她的喜好。
那幺,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,她的确是失忆了。
生活里,有好多这样的细节问题,让陶洁不得不相信,她就是失忆的。她也由此陷入了困顿之中,努力想找回自己失去的记忆,最终弄的自己现实和想象以及别人代她说出来的故事,都混合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,大脑一片混乱,变得痴痴呆呆了。
这时候,乍然看到自己过去熟悉的衣服,不由心情好了许多。高崎让她穿上看,她果然就一件件地拿出来试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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