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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正文-----
我曾经有一个很喜欢的人。
喜欢到,我愿意和他一起虚度时光,蹉跎这一生。
你问我后来?我哪配有后来。
我和他在一起算是小心的滴水不漏了。
一起住是因为房租太贵,需要人分担。过年去彼此家里拜访长辈,是因为朋友之间关系好。不谈恋爱是因为工作太忙,没时间。
反正不是因为爱情。
可即便如此,我们还是被家里人发现了。
大过年的,他来我家拜年,走的时候出于礼貌我去送他。
他低着头看着我,说外面天冷,让我回去。眼睛里像是有星星。
我吻上了我的星星,然后啊?
然后星星就灭了,呵。
被发现了啊,我隔壁家的王阿姨下楼扔垃圾。
也不知道大年初一的,不在家看电视扔什幺垃圾。
我看见王阿姨的时候就想“坏了!”
果然坏了,他是被我爸赶出去的。
王阿姨吃惊地问我妈“你儿子喜欢男的你早说啊,你还让我帮他介绍对象。”
我看见我妈的脸色变得很羞愧,看见我爸很生气的让我跪下。
我直直的跪着,也不辩驳,也不求情。
我妈哭得好伤心,一边哭一边说我,说我让她丢脸,说我这是病。
什幺时候,爱一个人,成了病?
我妈骂够了,又来求我,求我改。翻来覆去不过那几句“妈这是为你好,我们去医院,我们去治好不好啊,肯定是他故意带坏你的,我们改,我们去相亲,你王姨说了,那姑娘人特别好,孝顺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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