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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正文-----
陆晋华提着灯笼走在前面,比小姐多半个步长的距离。
小姐还穿着小厮服装,身上披着黑绒的披风,摘了冠帽,头发散着在后面挽了个扣。
陆晋华走得很慢,偶尔还会顿一顿,他停下时小姐就会停下,等他开始走了再跟上。是富家小姐多年养成的礼仪,不会走在领路人前面。陆晋华流亡数年早把这些权贵行为忘得一干二净了,行事作风带着一股子匪气,很不招人喜欢。除了四皇子跟他的那些下属,其他人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,再加上他最近替皇上做了不少事,暗地里得罪了不少人,恐怕他们早就记恨他了。
不过这没关系,他不在乎。
可有时他又会忍不住想末琦会怎幺看待他呢,她也是官家小姐,会不会也看不上他的粗鲁和野蛮。他开始不敢跟她见面了,越来越拘谨,见一面要将自己拾掇得体体面面,说一句话要字斟句酌许久,说出口后还会后悔,不知道要做什幺动作才会显得大方得体,才会显得他像个风雅有趣的公子。可他只是个习惯了舞刀弄枪的粗人,他许多年不曾看过书,圣贤话是什幺样都不记得了。
陆晋华停顿了很久,小姐碰了碰他的袖子。陆晋华回神问:“怎幺了?”
小姐摇头,陆晋华道:“继续走吧。”
这次他又走得太快了,灯笼微弱的光照不到小姐的地方,小姐不知道踢到了什幺崴了一下,胳膊重重地磕在墙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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