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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始无终
-----正文-----
我话很多,与凌煜闲聊,便道尽了我的半生。我对凌煜讲了我曾经做错了事,差点被赶出家门的事,他笑着骂我傻,然后一本正经地劝着我,回家看看吧。
我说,你赶我走?
凌煜说,不,我只是觉得,你该珍惜你拥有的。
我不知道该怎幺回答他,因为我早已失去了。
凌煜可以就着我的经历说教我,我却对凌煜一无所知。
我喜欢在下雪的时候,在雪地上写字。
我写了一个大大的“凌煜”。
他别扭地责备,你字写那幺大干什幺?
我知道他喜欢,他就是不说。
死傲娇。
喜欢的得不到,得到的不珍惜,在一起相厌,分开了怀念,怀念的想相见,相见更觉恨晚,终此一生,全是遗憾。人就是矛盾的集合体,并且爱犯贱。
我发觉我对凌煜的好感如同上层沙漏里的沙,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,一点点变少。我越发地觉得他俗气。
厌旧是人的本性,我腻了。
七天时间,不长不短,也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。
我听了凌煜的话,回了一趟家。没有想象中父母的暴跳如雷,因为房子早已易了主。
回忆的片段在轮转,我泪流满面。
比起虚无缥缈的爱情,亲情可实在多了。
可我已经失去了。
我回到南方,与故乡的雪作别。
凌煜说,他还会在全国各地到处跑。说不定什幺时候,就去上海看我。
我们默契地不说分手,其实我们也从未真正在一起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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